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除1.2 , 1.3 , 1.4 规定范围以外的现有排污单位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成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最后修改日期: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