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热原子化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铜、铅、锌、镉、镍和铬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水中痕量铜、铅、锌、镉、镍和铬等元素的测定。最低检测量:铜、铅、锌、镍和铬均为0. 2ng,镉为0. 02ng。最低检测浓度分别为铜0.11μg/L,铅0. 11μg/L,锌0.29μg/L,镉0.009μg/L, 镍 0. 13μg/L,铬0.08μg/L。
方法提要: 含有铜、铅、锌、镉、铬、镍离子的水样进入石墨炉原子化器,在 2000~3 000℃的高温下,金属离子变成原子蒸气,当被测元素的空心阴极灯发出的特征谱线辐射通过原子蒸气层时,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条件下,特征谱线光强度的变化与试样中被测元素的浓度成正比。借此,可确定试样中被测元素的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