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β放射性的厚源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β放射性的测定。

方法探测下限取决于样品含有的残渣总质量、测量仪器的探测效率、本底计数率、测量 时间等,典型条件下,探测下限可达1.5× 10 -2Bq/L。

方法原理: 缓慢将待测样品蒸发浓缩,转化成硫酸盐后蒸发至干,然后置于马弗炉内灼烧得到固体 残渣。准确称取不少于“最小取样量”的残渣于测量盘内均匀铺平,置于低本底α、β测量仪 上测量总β的计数率,以计算样品中总β的放射性活度浓度。

最后修改日期: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