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57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方法原理 :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高纯氦气(或氮气)吹扫后吸附于捕集管中,将捕集管加热并以高 纯氦气反吹,被热脱附出来的组分经气相色谱分离后,用质谱仪进行检测。通过与待测目标化合 物保留时间和标准质谱图或特征离子相比较进行定性,内标法定量。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57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方法原理 :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高纯氦气(或氮气)吹扫后吸附于捕集管中,将捕集管加热并以高 纯氦气反吹,被热脱附出来的组分经气相色谱分离后,用质谱仪进行检测。通过与待测目标化合 物保留时间和标准质谱图或特征离子相比较进行定性,内标法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