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中 19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19 种苯胺类化合物包括苯胺、2-氯苯胺、3-氯苯胺、4-氯苯胺、4-溴苯胺、2-硝基苯胺、 2,4,6-三氯苯胺、3,4-二氯苯胺、3-硝基苯胺、2,4,5-三氯苯胺、4-氯-2-硝基苯胺、4- 硝基苯胺、2-氯-4-硝基苯胺、2,6-二氯-4-硝基苯胺、2-溴-6-氯-4-硝基苯胺、2-氯-4,6-二 硝基苯胺、2,6-二溴-4-硝基苯胺、2,4-二硝基苯胺、2-溴-4,6-二硝基苯胺。经验证后, 其它苯胺类化合物也可用本方法。

方法原理 :水样中苯胺类化合物在 pH≥11 条件下以二氯甲烷萃取,萃取液经脱水、浓缩、净化后, 用气相色谱/质谱仪测定。依据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和标准质谱图或特征离子定性,用内标法定量。

最后修改日期: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