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酚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苯酚、2-氯苯酚、4-氯苯酚、五氯酚、 2,4-二氯苯酚、2,6-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3,4,6-四氯苯酚、4-硝基酚、2-甲 酚、3-甲酚、4-甲酚、2,4-二甲酚等 14 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其他酚类化合物经过方法验证,也可采用本方法测定。

方法原理: 在酸性条件下(pH≤1),用液液萃取或固相萃取法提取水样中的酚类化合物,经五氟卞基溴衍生化后用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分离检测,以色谱保留时间和质谱特征离子定性,外标法 或内标法定量。

最后修改日期: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