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3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2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碳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28—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一氧化碳的气相色谱法中,采用了采气袋采样;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法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徐伯洪。
——一氧化碳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本溪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曲正和。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T 173—1999;
——GBZ/T 160.2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