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检测 – 环安科技LIMS http://www.hakjlims.com 性价比最高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Fri, 13 May 2022 02:20:16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9.4 http://www.hakjlims.com/wp-content/uploads/2020/06/cropped-新limsapp3-32x32.png 环境检测 – 环安科技LIMS http://www.hakjlims.com 32 32 撤销一家,责令7家,河北省2020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通报 http://www.hakjlims.com/?p=16989 Sat, 31 Oct 2020 08:16:47 +0000 http://www.hakjlims.com/?p=16989 阅读全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活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为进一步净化环境监测市场,促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良性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发〔20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全省30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分别选派行政监管人员、环境监测技术专家及各市监管人员随机搭配,联合组成10个检查组,对随机选择的30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接受检查的机构分布在10个地市,其中石家庄7家、张家口3家,秦皇岛3家、唐山3家、廊坊3家、沧州3家、保定2家、衡水3家、邢台2家、邯郸1家。

现场检查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将涉嫌违法违规的8家机构移交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其中撤销机构资质1家,暂停处理机构资质7家。另责成9家机构主动注销二甲苯项目能力,暂停授权签字人资格16人。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线索

本次联合检查中,发现条款问题225项,具体问题清单均已现场交办机构整改。授权签字人考核中,12人考试不通过,4人缺考;现场盲样二甲苯考核中9家机构结果不满意。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个别机构多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河北超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分别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中,均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违法处理。本次检查再次发现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如颗粒物分析记录中采样前、采样后恒温恒湿天平室平衡时间1小时,不满足HJ836要求;HBCY-2008-Y011/2020.8.24/ZR-3260型CYB046设备2020年未对流量进行校准;HBCY-2008-C026、HBCY-2008-C035报告已发放,但相关报告在省生态环境厅监督平台未查到。另现场检查中,参加考核的授权签字人成绩不合格,盲样不合格。同时,省、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年检查中,发现该机构另一名授权签字从未在岗,涉嫌挂证行为。

(二)个别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张家口百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样品交接时间错后检验检测时间,也无法提供检验检测过程中使用的对应设备记录,另在实验室搬迁期间仍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如BXJC(2019)第037号、BXJC(2020)第060报告中采样设备缺少出入库记录信息,其中BXJC(2019)第037号报告中总悬浮颗粒物采样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交接日期2019年12月12日,样品分析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无对应的设备使用记录;BXJC(2020)第060号报告中2020年6月1号噪声现场检测(昼、夜)和总悬浮颗粒物实验室分析人员为一人;2020年6月10日至7月1日搬迁实验室期间,出具了BXJC(2020)WJ第064号、BXJC(2020)WJ第073号、BXJC(2020)WJ第079号、BXJC(2020)WJ第080号4份检测报告。

(三)个别机构出现多个违法违规问题

廊坊华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无法溯源其所用设备,部分检验检测数据无法提供图谱,个别采样设备不满足条件和无法实现样品采集。如2020年6月至9月无设备出入库记录;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41份样品编号缺失对应的谱图;采样日期9月14日的编号2020090906非甲烷总烃采样袋有漏气现象;2020052205报告中的判定标准DB13/2168-2015为作废标准,采样设备仅记录了一台,无法实现同一时间采集氟化物平行样。现场未提供氟化物采样枪。

(四)部分机构采集样品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河北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迈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合利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单位采集样品设备、样品存储时间不满足条件,或采集的样品量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如河北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机构现有臭气采样真空瓶9个,不满足采样需要,2020年4月15日出具卓恒环检字(2020)第Y019号臭气浓度检测报告1份;河北迈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号迈吉检字(2020)第0230号-W:200230-W-0101、200230-W-0102样品取样量不够。200230-W-0201样品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浓度选用小于50mg/L浓度样品测定方法;2020年9月12日4个任务单的采样任务(HBMJ(2020)0711、HBMJ(2020)0716、HBMJ(2020)0717、HBMJ(2020)0718、),样品台账记录接收样品382个采样瓶(桶),现场实际清点实验室只有103个采样瓶(桶);HBMJ(2020)0716任务委托单9月12日采样记录显示为3组水样,实际只有1桶水样。HBMJ(2020)0711任务委托单9月12日采样记录显示为5组水样,但现场无法提供样品。HBMJ(2020)0717任务委托单9月12日采样记录显示为17组水样,实际只有4桶水样。HBMJ(2020)0718任务委托单9月12日采样记录显示为5组水样,实际只有2桶水样。河北合利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HHJC2019BD007报告中原始记录第38、39页低浓度颗粒物重量法测定原始记录中采样体积小于1m3,且样品增重小于1mg,另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样品室内待检区放置有采样日期为2020年9月2日的待检水质样品(分析项目氰化物)、采样日期为2020年8月26日的待检水质样品(分析项目pH),已超过标准规定的样品保存时间。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QCHJ2007152报告水质粪大肠菌群样品交接时间超过样品保存期限,石油类采样量1L,分析记录中显示500-515ml,与技术标准不一致,另QCHJ2006148报告中出现“苯胺”参数,不在资质认定附表内。QCHJ2006148土壤干物质和水分测定记录中2020.6.4送样,2020.6.4进行风干土壤分析,但样品状态描述为“潮”。

(五)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全部授权签字人不能胜任岗位

河北尚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名授权签字人参加现场考核,考核结果均为不满意,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要求。

(六)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考核不满足要求

河北超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迈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合利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冀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沧州市正能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家机构二甲苯现场盲样考核不合格。

三、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经研究,现就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活动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撤销张家口百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现场检查问题线索移交通知书》对该机构进行立案处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机构做出“撤销资质”处理。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应按照《通知》要求,依法对该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暂停河北超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

各有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河北超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华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迈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合利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家机构作出“责令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处罚决定。各生态环境局应按照《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将多次违法、违规的河北超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并由省生态环境厅在监管平台予以公示。同时,对另5家违法、违规机构的数据问题、图谱问题、设备问题进一步调查,如查实其存在虚假检验检测行为,请将调查结果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其报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该机构的资质。

(三)暂停河北尚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部分授权签字人资格

暂停河北超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人宜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迈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尚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林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合利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华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2家机构的12名考核不合格和4名缺考的授权签字人签字资格。其中河北尚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名授权签字人考核结果均为不满意,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要求,请该机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其暂停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其他机构均有一名以上授权签字人考核合格,故仅暂停考核不合格授权签字人签字资格。相关名单已现场转交机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处理手续。

(四)注销河北超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二甲笨参数资质

请河北超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迈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合利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冀美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沧州市正能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家机构主动申报二甲苯参数能力资质注销手续,各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做好该项目能力注销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检查结果,做好上述被通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后处理工作和整改复核工作,对其他未通报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做好其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撤销、暂停、能力注销、处罚机构处理情况分别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生态环境厅。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要组织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分析研究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技术评审要求,提出现场评审中如何加强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和申报参数的现场试验。同时,安排此次检查中考核不合格的授权签字人补考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补考情况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本次被检查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按照现场移交的“事实确认单”问题内容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报告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同时,按照通报中要求,积极配合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做好后处理工作。其他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次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对照自查,真正有效运用质量监督、质量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措施开展一次内部自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质量体系运行的实效,规范和强化检验检测工作,有力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1.撤销资质1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

   2.责令整改7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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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六种污染物的各种危害分析 http://www.hakjlims.com/?p=16980 Sat, 05 Sep 2020 03:12:17 +0000 http://www.hakjlims.com/?p=16980 阅读全文]]> 一、甲醛:

  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型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醇和。甲醛在常温下是气态,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现。易溶于水和乙醇,35~40%的甲醛水溶液叫做福尔马林。甲醛分子中有醛基生缩聚反应,得到酚醛树脂(电木)。

  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6月15日发布的第153号“甲醛致癌”公报,从我国目前室内甲醛的污染来源、污染危害,甲醛致癌的机理,及我国目前掌握到的室内甲醛污染控制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153号“甲醛致癌”公报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汇集了10个国家的26位科学家针对甲醛致癌评议的结果。而此前甲醛一直是可疑致癌症物质。IARC组织专家小组指出,甲醛不但能导致鼻腔癌和鼻窦癌,并有强烈但尚不充分的证据显示可以引起白血病。因为,目前白血病方面的证据还仅限于流行病学方面的发现,尚未能分析白血病的癌变机理。

  甲醛是原浆毒物,能与蛋白质结合,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发生支气管哮喘。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坏死。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现黏膜充血、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角化和脆弱、甲床指端疼痛,孕妇长期吸入可能导致新生婴儿畸形,甚至死亡,男子长期吸入可导致男子精子畸形、死亡,性功能下降,严重的可导致白血病,气胸,生殖能力缺失,全身症状有头痛、乏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

  动物实验证明甲醛既是致癌剂又是促癌剂,有可能导致鼻咽癌、肺癌、皮肤癌、白血病、结肠癌等。

  各种人造板材(刨花板、密度板、纤维板、胶合板等)中由于使用了脲醛树脂粘合剂,因而可含有甲醛。新式家具的制作,墙面、地面的装饰铺设,都要使用粘合剂。凡是大量使用粘合剂的地方,总会有甲醛释放。此外,某些化纤地毯、油漆涂料也含有一定量的甲醛。甲醛还可来自化妆品。化妆品、清洁剂、杀虫剂、消毒剂、防腐剂、印刷油墨、纸张、纺织纤维等多种化工轻工产品。 

  来源:1、木装修所用的饰面板及基层板;2、涂料类;3、胶水类;4、壁纸、地毯、地毯胶垫及粘结剂。

二、苯:

  苯是一种气味芳香的无色液体混合物,易燃,在常温

下极易挥发,是煤焦油蒸馏或石油裂化的产物,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苯蒸气,温度愈高,挥发量愈大。

  苯于1993年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确定为致癌物。苯是一种易燃而且毒性很高的物质。由于苯的挥发性很强,因此使用苯或含苯材料或家具,可以使大量苯蒸气散入环境中,通过呼吸被吸入体内。

  一般认为苯毒性的产生是通过代谢产物所致 也就是说苯必须先通过代谢才能对生命体产生危害。 职业活动中,苯主要以蒸气形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短时间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和长期吸入低浓度苯蒸气均可引起作业工人身体损害。其液体可以皮肤吸收和摄入。

  由于苯的溶剂具有脂溶性的特点,可以通过完好无损的皮肤进入人体。浓度很高的苯蒸气具有麻醉作用,短时间内可使人昏迷、发生急性苯中毒,甚至可导致生命危险。

  长期吸入一定高浓度的苯蒸气,可损害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而发生慢性苯中毒。由于初期症状不明显,往往容易被忽视,继而症状逐渐加重,以产生严重后果。慢性苯中毒患者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疲倦、睡眠不好、食欲不振,白血球(白细胞)减少,若病情进一步加重皮肤可有出血现象,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

  长期反复接触低浓度的苯可引起慢性中毒,主要是对神经系统,造血系统的损害,长期吸入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苯甚至可引起各种类型白血病。

  来源:1、油漆类:清水、浑水;2、胶水类。

三、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物,常用VOC表示,它是Volatile OrganicCompound三个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总挥发性有机物用TVOC来表示。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沸点在50℃-250℃的化合物,室温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按其化学结构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分为八类: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 VOC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挥发VOC的危害很明显,当居室中VOC浓度超过一定浓度时,在短时间内人们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乏力;严重时会抽搐、昏迷、记忆力减退。VOC伤害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居室内VOC污染近年来已引起各国重视。挥发TVOC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是刺激眼睛和呼吸道,使皮肤过敏,使人产生头痛、咽痛与乏力,其中还包含了很多致癌物质。

  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和造血系统等。

  来源:1、油漆类:清水、浑水;2、胶水类;3、涂料类;4、人造板、泡沫隔热材料。

四、甲苯: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苯的芳香气味。可混溶于苯、醇、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相对密度(水=1)0.87;相对密度(空气=1)3.14稳定性稳。

  甲苯主要来源于一些溶剂、香水、洗涤剂、墙纸、粘合剂、油漆等,在室内环境中吸烟产生的甲苯量也是十分可观的。据美国 EPA统计数据显示,无过滤嘴香烟,主流烟中甲苯含量大约是100~200ug,侧/主流烟甲苯浓度比值为1.3。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等。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甲苯进入体内以后约有48%在体内被代谢,经肝脏、脑、肺和肾最后排出体外,在这个过程中会对神经系统产生危害,自愿者实验证明当血液中甲苯浓度达到1250mg/m3时,接触者的短期记忆能力、注意力持久性以及感觉运动速度均显著降低。

五、二甲苯:

  外观:二甲苯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有毒性。

  二甲苯(PX)属于芳香烃类,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或二甲苯,会出现中枢神经麻醉的症状,轻者头晕、恶心、胸闷、乏力,严重的会出现昏迷甚至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主要来自于合成纤维、塑料、燃料、橡胶等,隐藏在油漆、各种涂料的添加剂以及各种胶粘剂、防水材料中,还可来自燃料和烟叶的燃烧。

  二甲苯根据两个甲基在六碳环上的不同位置,可分为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和间二甲苯三种,是一中不饱和烃类有机化合物.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核武器中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二甲苯包括邻位、间位和对位三种异构体,以间位比例最大,可达60%~70%,对位含量最低。二甲苯可经呼吸道、皮肤及消化道吸收,其蒸气经呼吸道进入人体,有部分经呼吸道排出,吸收的二甲苯在体内分布以脂肪组织和肾上腺中最多,后依次为骨髓、脑、血液、肾和肝。工业用二甲苯三种异构体的毒性略有差异,均属低毒类。

    二甲苯来源于溶剂、杀虫剂、聚酯纤维、胶带、粘合剂、墙纸、油漆、湿处理影印机、压板制成品和地毯等。

六、氨:

   氨(Ammonia,即阿摩尼亚),或称“氨气”,分子式为NH3,是一种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气味。极易溶于水,常温常压下1体积水可溶解700倍体积氨。氨对地球上的生物相当重要,它是所有食物和肥料的重要成分。氨也是所有药物直接或间接的组成。氨有很广泛的用途,同时它还具有腐蚀性等危险性质。

氨中毒机理

  ⒈氨能够干扰脑细胞的能量代谢 氨抑制丙酮酸脱羧酶的活性,使乙酰CoA生成减少,影响三羧酸循环的正常进行;消耗大量   α-酮戊二酸和还原型辅酶 ,造成ATP生成不足;氨与谷氨酸结合生成谷氨酰胺的过程中大量消耗ATP。总之,氨耗大是ATP,又使得脑细胞ATP生成减少以抑制脑细胞。   

  ⒉脑内神经递质的改变,氨引起脑内谷氨酸、Ach等兴奋神经递质的减少,又使谷氨酰胺、γ—氨基丁酸等抑制性神经递质增多,从而造成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   

  ⒊对神经细胞的抑制作用 NH3干扰神经细胞膜上的Na- K-ATP酶,使复极后膜离子转动障碍,导致膜电位改变和兴奋性异常;NH3与K+有竞争作用,影响Na K 在神经的细胞膜上的正常分布,从而干扰神经传导活动。   

  综上,氨中毒主要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正常情况下,中枢神经系统能够抑制外周的低级中枢,当中枢神经系统受抑制,使得其对外周低级中枢的抑制作用减弱甚至消失,从而外周低级中枢兴奋,出现一系列如肌随意性兴奋、角弓反射及抽搐等本能反应。

氨气危害表现

   ⑴吸入的危害表现。   

  氨的刺激性是可靠的有害浓度报警信号。但由于嗅觉疲劳,长期接触后对低浓度的氨会难以察觉。吸入是接触的主要途径,吸入氨气后的中毒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轻度吸入氨中毒表现有鼻炎、咽炎、喉痛、发音嘶哑。氨进入气管、支气管会引起咳嗽、咯痰、痰内有血。严重时可咯血及肺水肿,呼吸困难、咯白色或血性泡沫痰,双肺布满大、中水泡音。患者有咽灼痛、咳嗽、咳痰或咯血、胸闷和胸骨后疼痛等。   

  急性吸入氨中毒的发生多由意外事故如管道破裂、阀门爆裂等造成。急性氨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粘膜刺激和灼伤。其症状根据氨的浓度、吸入时间以及个人感受性等而轻重不同。   

  急性轻度中毒:咽干、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咳痰,胸闷及轻度头痛,头晕、乏力,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   

  急性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重,呼吸困难,有时痰中带血丝,轻度发绀,眼结膜充血明显,喉水肿,肺部有干湿性哕音。   

  急性重度中毒:剧咳,咯大量粉红色泡沫样痰,气急、心悸、呼吸困难,喉水肿进一步加重,明显发绀,或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较重的气胸和纵隔气肿等。   

  严重吸入中毒可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可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吸入高浓度的氨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透性而引起肺水肿,可诱发惊厥、抽搐、嗜睡、昏迷等意识障碍。个别病人吸入极浓的氨气可发生呼吸心跳停止。   

   ⑵皮肤和眼睛接触的危害表现。   

  低浓度的氨对眼和潮湿的皮肤能迅速产生刺激作用。潮湿的皮肤或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能引起严重的化学烧伤。急性轻度中毒:流泪、畏光、视物模糊、眼结膜充血。   

   皮肤接触可引起严重疼痛和烧伤,并能发生咖啡样着色。被腐蚀部位呈胶状并发软,可发生深度组织破坏。   

  高浓度蒸气对眼睛有强刺激性,可引起疼痛和烧伤,导致明显的炎症并可能发生水肿、上皮组织破坏、角膜混浊和虹膜发炎。轻度病例一般会缓解,严重病例可能会长期持续,并发生持续性水肿、疤痕、永久性混浊、眼睛膨出、白内障、眼睑和眼球粘连及失明等并发症。多次或持续接触氨会导致结膜炎。  

  来源:1、混凝土外加剂;2、家具涂饰时所用的添加剂和增白剂。

七、氡:

  一种放射性隋性气体,无色无味。是惰性气体中最重的一种单原子气体,可以从镭的放射性衰变中以气体射气的形式得到。氡发射强α射线,半衰期3.82天,在低层大气电离中起一定作用。 

  氡是由放射性元素镭衰变产生的自然界唯一的天然放射性稀有气体,无色无味。氡在空气中的氡原子的衰变产物被称为氡子体,为金属粒子。俗称镭射气。

  由于氡具有放射性,衰变后成为放射性钋和α粒子,因此可供医疗用。用于癌症的放射治疗:用充满氡气的金针插进生病的组织,可杀死癌细胞;虽然利用钴-60和粒子加速器对疾病进行辐射治疗。它通常从辐射源泵并密封于小玻璃瓶中,然后植入患者体内肿瘤部位。人们称这种氡粒子为“种子”。

   氡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即体内辐射和体外辐射。体内辐射主要来自于放射性辐射在空气中的衰变,从而形成的一种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氡是自然界唯一的天然放射性气体,氡在作用于人体的同时会很快衰变成人体能吸收的核素,进入人体的呼吸系统造成辐射损伤,诱发肺癌。体外辐射主要是指天然石材中的辐射体直接照射人体后产生一种生物效果,会对人体内的造血器官、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和消化系统造成损伤。 

  氡对人类的健康危害主要表现为确定性效应和随机效应:   

  ①确定性效应表现为:在高浓度氡的暴露下,机体出现血细胞的变化。氡对人体脂肪有很高的亲和力,特别是氡与神经系统结合后,危害更大。   

  ②随机效应主要表现为肿瘤的发生。由于氡是放射性气体,当人们吸入体内后,氡衰变产生的阿尔法粒子可在人的呼吸系统造成辐射损伤,诱发肺癌。专家研究表明,氡是除吸烟以外引起肺癌的第二大因素,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以动物实验证实了氡是当前认识到的19种主要的环境致癌物质之一。从本世纪60年代末期首次发现室内氡的危害至今,经科学研究发现,氡对人体的辐射伤害占人体一生中所受到的全部辐射伤害的55%以上,其诱发肺癌的潜伏期大多都在15年以上,世界上有1/5的肺癌患者与氡有关。

  从建筑材料中析出的氡。1982年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建筑材料是室内氡的最主要来源。如花岗岩、砖砂、水泥及石膏之类,特别是含有放射性元素的天然石材,易释放出氡。从近期室内环境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看,此类问题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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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检测之前客户须知 http://www.hakjlims.com/?p=16978 Sat, 05 Sep 2020 03:01:25 +0000 http://www.hakjlims.com/?p=16978 阅读全文]]> 1. 环保标准的选择: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2006版)是国家建设部发布,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是国家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是国家的推荐性标准,是非强制的法律法规,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要求达到标准时才具有强制性作用。 

  ②一般对装修前的毛胚房完工验收,应该按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2006版)进行检测;一般家具到位后或入住一段时间后(即装修后的所有建筑),应该以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 2. 检测最宜时间: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2006版)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应在装修工程完工至少七天以后、工程使用前进行。 

  ②对个人装修家庭建议最好装修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以后、全部家具完全到位一星期以后进行检测,这期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以利于有害物质的散发,使检测结果更接近于实际使用时的状况。

■ 3. 封闭最宜时间: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2006版)规定: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采样应在对外门窗关闭 1小时后进行;▲当发生争议时,对外门窗关闭时间以 1h(小时 )为准。 

  ②对准备入住或已经入住的装修家庭,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的检测采样时门窗关闭时间:12小时(即:人们正常晚上睡觉时的关窗时间接近12小时),故门窗关闭12小时后的采样检测结果会更接近真实。

■ 4.采样检测点数的确定: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2006版)规定:房间使用面积< 50平方时,检测点数: 1个;房间使用面积≥ 50平方且< 100平方时,检测点数: 2个;房间使用面积≥ 100平方且< 500平方时,检测点数:不少于 3个。

  ②根据南通的实际情况,一般个人住宅的房间面积< 50平方,故 1个房间仅需设 1个检测点; 客厅面积< 50平方时,亦仅需设 1个检测点; 如客厅面积> 50平方时,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③●具体到 1套住房,一般厨房、卫生间不设检测点,仅建议检测时将厨房门和卫生间门打开,将它们的面积计入与之相连的房间或客厅面积; ●一般两室一厅的住房设 3个检测点,即两个房间和客厅各设 1个检测点; ●三室一厅的住房设 4个检测点,即三个房间和客厅各设 1个检测点; 三室两厅、楼中楼等其他套型的住房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 5. 检测项目: 

  ①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2006版),对毛胚房完工验收,应检验五项: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氨、氡。 

  ②根据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标准, 结合江苏地区实际情况,建议装修后的个人住宅仅需检验七项: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甲苯、二甲苯、氨、氡为妥,如这七项指标检测均合格,包括小孩、孕妇、和老人等在内的弱势群体均可以放心居住。

■ 6.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包括:苯、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十一烷,共计九种物质; CMA检测报告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的浓度为以上九种物质浓度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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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www.hakjlims.com/?p=16965 Tue, 25 Aug 2020 05:57:51 +0000 http://www.hakjlims.com/?p=16965 阅读全文]]>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20-08-13
  相关单位和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订了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目前已完成修订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的《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并于2020年9月9日前反馈至CNAS。  

联系人:孙培琴  
联系电话:010-67105406  
传真:010-67105033 
Email:sunpq@cnas.org.cn 
 
附件:    1.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

  2.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说明
  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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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http://www.hakjlims.com/?p=16951 Tue, 25 Aug 2020 03:45:46 +0000 http://www.hakjlims.com/?p=16951 阅读全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和《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孙娟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5.《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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